根据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51号文件要求,2018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统计发放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2015级2018届毕业)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各系汇总之后统一交学校就业处,集中申报。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花名册按①低保家庭、②残疾毕业生、③国家助学贷款、④贫困残疾人家庭、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⑥特困人员(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⒉《五保证》)的顺序汇总,学生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整理,不需要再将各类对象分开成册。各系统一汇总交招就处。如,本系三种生源合计50人,那么材料一式四份,按顺序整理成四套即可。
材料整理顺序如下:
一、低保家庭是指持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
1、申请审核表(除本人签名,内容全部打印,包括照片)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生证复印件
4、低保证复印件(照片页)有清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如果没有章的,需要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
5、低保户与学生关系证明(户口本/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派出所户籍证明)
二、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本人。
1、申请审核表(除本人签名,内容全部打印,包括照片)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生证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照片页)
三、已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得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1、申请审核表(除本人签名,内容全部打印,包括照片)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生证复印件
4、学工处助贷证明(要求一式四份红章原件)
5、贷款合同复印件
(如果没有合同复印件的,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或“江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到毕业生信息的,则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指由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建立贫困档案,并核发《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证》的贫困农村家庭,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
1、申请表(除本人签名,内容全部打印,包括照片)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生证复印件
4、《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证》复印件(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加盖公章)
5、贫困户与学生关系证明(户口本/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派出所户籍证明)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
1、申请表(除本人签名,内容全部打印,包括照片)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生证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5、贫困家庭证明(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6、残疾人与学生关系证明(户口本/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派出所户籍证明)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持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五保证》的毕业生本人。
1、申请表(除本人签名,内容全部打印,包括照片)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生证复印件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照片页)
或 《五保证》复印件(照片页)
须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备注:
1、严审学生申报资格;
2、申请审批表中学生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不能复印,其他部分全部打印,照片打印或复印;
3、所有证明材料中的公章必须复印清楚,看不清的省里一律不认可;
4、学生信息确保无误(尤其是花名册中的姓名+银行账号,直接影响学生能否收到补贴款),信息一经上报省里,不得修改;
5、银行卡必须是学生本人+南昌本地;
6、妥善保管该银行卡,收到补贴款之前千万不要销号;
7、所有材料用标准A4纸复印,不要合并内容复印。
花名册样表(更新1226).xls
附件2: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更新12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