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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文:李佳
发布时间:201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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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毕业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48号)要求,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800元。

请符合要求并有意向申请补贴的同学下载以下附件并自行打印填写附件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附件3《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于7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班主任处审核。

1、有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如《城乡低保证》上无补贴申请人姓名,需另附户籍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3、申请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申请表》4份;

5、《审核表》1份;

6、一寸证件照5张(张贴在《申请表》及《审核表》上)。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办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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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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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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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资格审核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