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现将2021年申报认定中级、初级职称经学校考核评议合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认定中级职称评议合格人员名单(2人):
高职讲师:晏苏红、章平
认定初级职称评议合格人员名单(4人):
高职助教:李文笛、吴彼、王雯雯、张勇波
如对申报人员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等情况有异议,请于2021年7月19日前向人事处反映。
反映电话:0791-88439640。
人事处
2021年7月15日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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