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高职高专限报4项。
2.请于2023年2月1日之前根据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至科技处。
联系人:姜馨,电话:0791-86404926。
附件:
1.
(盖章版)赣教社政办函〔2022〕16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2.
社科厅函4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