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发挥学生专长,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4年学生转专业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遵循以下原则
1、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原则;
4、择优选拔原则。
二、转专业注意事项
1、学校除军士管理学院所开设的专业外,其他同年级现有专业均可接收学生转专业;
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且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3、退伍学生转专业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执行;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休学及保留学籍需在大一下学期及之前),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选拔时,在同等水平的前提下,学校可优先考虑。
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全日制专科一年级学生;
2、学生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特长;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第一学年成绩全部合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单招生等)录取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学生;
3、应做退学处理的学生。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1、学生申请
根据本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
2、二级学院确定拟接收转入名额计划和考核办法
各二级学院提出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额计划,以及各专业转入具体要求、考核办法。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公布全校各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名额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3)。
3、转出学院审核
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4、转入学院考核
拟接收学院成立工作小组,依据各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及培养潜能,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5、教务处终审
针对拟接收学生名单,教务处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转专业要求。
6、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
教务处将终审后的拟接收学生名单统一公示七日。学生如有异议,需在公示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应在七日内予以答复。
7、新专业学习
经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大二上学期进入新专业进行学习。
8、学籍变更
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统一在转专业学生的大二上学期进行学籍变更。
附件1 转专业流程
附件2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附件3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教 务 处
2024年5月8日
附件1、转专业流程.docx
附件2、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各拟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docx
附件2、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1、转专业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