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毕业班: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本学期清考的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通过网上报名申请2016-2018学年第二学期清考的学生。
二、补考安排
补考课程分为两部分,试卷考核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安排,其他非试卷考核课程的补考由各系部安排。本次补考于4月25日(周三)在校本部进行,具体补考的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三、补考要求
1.学生务必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补考,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2.在考试中应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严禁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如有违规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考试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补考,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教务处
2017年4月23日
17-18-02清考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