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处(社科处):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6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1.各高校要对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审核,并于3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省教育厅将在3月20日-28日网上集中审核申报材料。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须在立项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各高校科研处(社科处)负责统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并将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情况说明一并报送。
3.报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589号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图书馆1035室,邮编:330031.联系人:陈路,联系电话:0791-83805197。
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肖礼偆,0791-86765019。
附件请访问原网站: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2021/0126/100131.html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2021/0126/100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