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清考的同学:
本学期清考将在4月27日校本部进行,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并佩戴口罩参加清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20-21-2学期清考安排表.xls
来源:教务处
上一篇: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
下一篇:教务处组织开展2020-2021-2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系统测评工作